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關于軌道交通18號線三期工程
升仙湖主所~火車北站35kV電力通道
工程施工期間臨時交通組織的通告
為保障軌道交通18號線三期工程升仙湖主所~火車北站35kV電力通道工程施工順利實施,維護施工路段道路的交通安全與暢通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條的規(guī)定,通告如下:
一、2025年9月16日至2026年5月10日,成華區(qū)站北東街與站北東橫街路口禁止機動車通行,行人、非機動車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交通標志的指示通行。
二、施工期間,原經(jīng)站北東街與站北東橫街路口通行的機動車,可經(jīng)站北路、站北西橫街、賽云臺南路、八里橋路等道路繞行。
三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(jù)交通組織調(diào)整情況,在相關道路設置、更新交通信號。違反本通告的,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,并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。
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2025年9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