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灼灼韶華》最扎心真相:逼死她的不是婆婆不是丈夫,而是腦子里那套“老規(guī)矩”
看完《灼灼韶華》,多少人被褚韶華的逆襲爽到,又被陳母的偏心氣到?
但真正讓我后背發(fā)涼的,卻是那個幾乎沒什么聲音的女人——宋萍。
她丈夫陳二順死了,她居然跟著投了水。
直到這一刻才看懂,這部劇里最慘的不是囂張的惡婆婆,也不是精明的壞大嫂,而是這個被“好女人”三個字活活勒死的可憐人。
陳母的可悲帶著活該的成分。
丈夫和能干的大兒子死后,她明明知道二兒子陳二順是個什么貨色,卻還是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。
她幫著陳二順搶走了褚韶華手里的店鋪和股份,把功臣逼回老家。
她心里那點小算盤打得響,覺得畢竟二兒子是親生的,還是男丁,家業(yè)給他天經(jīng)地義。
結果呢?
陳二順掌權后第一件事就是把她這個老娘也趕回了祁州老家,嫌她礙手礙腳。
到了老家,陳二順根本不往家里寄錢,她居然還能自我安慰這是在給兒子省負擔,自己吃著細糧,讓兩個兒媳婦啃粗糧。
她的悲劇源于她的糊涂和偏心,每一步都是自己選的,所以讓人憤怒多過同情。
褚韶華的大嫂周燕,是另一種讓人厭煩的存在。
褚韶華剛嫁人時,她就擺出一副全家恩人的姿態(tài),好像不嫁就對不起全家。
后來把褚家的招牌“遲春堂”都給賣掉了。
等褚韶華被趕回祁州落魄時,她第一時間不是幫忙,而是跑去號喪看熱鬧,嘴上說著“你怎么把家產(chǎn)都給了陳二順啊”,其實是探口風想看還有沒有油水可撈。
褚韶華的哥哥偷偷塞給妹妹兩塊大洋,她能鬧到陳家去,又吵又罵,直到被褚韶華打了一巴掌才消停。
等后來褚韶華東山再起,開了新店,她又能厚著臉皮上門,直接要求褚韶華把店交出來,仿佛一切都是天經(jīng)地義。
她的可悲在于眼里只有利益,沒有絲毫人情味,但這種人反而能在亂世里茍活下去。
而宋萍,和她們完全不同。
她嫁給陳二順,就像是跳進了一個火坑。
陳二順對她百般嫌棄,開口閉口就是“不爭氣的”,非打即罵。
她仿佛不是妻子,而是一個出氣筒和免費保姆。
按理說,這種日子誰過得下去?
但宋萍就硬是過下去了。
褚韶華看得著急,幾次教她要反抗,要立起來。
但她只是搖頭,不敢,怕挨打。
她說要不是自己是陳母的娘家人,早就被打死了。
她甚至已經(jīng)麻木到覺得“日子怎么都是過”,熬著就行。
褚韶華被陳二順關進柴房時,是宋萍半夜偷偷摸摸送去吃的。
褚韶華求她:“二嫂,你放我走吧。 ”
這是絕望中的唯一生機。
但宋萍拒絕了,她流著淚說:“我不敢,我怕他打我。 ”
她心里有善意,但這點善意被巨大的恐懼壓得死死的,根本動彈不得。
她早已認命,覺得女人生來就是受苦的,反抗的念頭比挨打更讓她害怕。
陳二順后來被褚韶華設計,慘死收場。
這個長期虐待她、羞辱她的男人死了。
照理說,她應該感到解脫,哪怕前路艱難,但至少自由了。
但宋萍沒有。
她做的下一件事,是整理好衣衫,一步一步,安安靜靜地走向了一個深水潭,選擇了自盡。
為她看不起的丈夫殉節(jié)。
這個結局,才是整部劇最刺骨的地方。
陳母的悲,是自私導致的;
周燕的悲,是貪婪導致的;
而宋萍的悲,是靈魂被徹底馴化導致的。
她不是被某個人殺死的,她是被腦子里那套“嫁雞隨雞,從一而終”、“夫為妻綱”的舊禮教活活勒死的。
她從未覺得自己是一個獨立的人,只是丈夫的一個附屬品。
丈夫沒了,她存在的意義也就徹底消失了。
她沒有褚韶華那種“毀我過去,創(chuàng)我將來”的狠勁和能力,她連想的勇氣都沒有。
她的悲劇,無聲無息,卻震耳欲聾。